规范占道停车、限制货车和轮式工程机械进城时间、车祸事故快速处理等,成都市交管局为缓解城区交通压力,保持道路畅通,一次性推出“缓堵通告”组合拳,以前的相关规定全部取消。由于“通告”的内容涵盖面广,意在改变行车陋习,对市民生活将带来一定的变化与影响。
昨(20)日上午,交管局局长李建伟逐一对三条新规进行解析,并表示市民在新规实施之前有一周适应期,这期间,对违反三项通告的行为只进行批评教育,不予以处罚。
通告解析
更新管理占道停车点大瘦身
“如何规范占道停车,我们将推出崭新的管理模式。”李建伟说,目前成都市针对自行车停放的静态交通管理规范效果明显,但机动车停放的管理存在问题,尤其是一些中小街道,机动车乱停乱靠,严重影响市民正常出行,给道路造成瓶颈。现在发此《规范占道停车通告》的目的就是保障道路畅通,充分利用中小街道,从而利于公共交通发展,为支线交通提供保障。
关键词:瘦身、谅解
“为此,我们推出‘瘦身’行动,将目前的占道停车点减少1/3。”李建伟说,目前,成都市三环路以内有653个占道停车点,占道停车泊位22350个。此次“瘦身”标准将综合考虑“白天与晚上”、“新区与老区”、“通过性与到达性”以及“纯粹占道与参与性娱乐占道”四大因素,对不符合设置条件和影响道路畅通的占道停车点逐一拆除。“停车场周围500米范围内将不再设定占道停车点。”李建伟表示,此次“瘦身”主要以保障交通道路通畅为主,如果给部分市民泊车带来不便,请该部分市民能够谅解。
关键词:电子警察、拍摄取证
李建伟还表示该项《通告》出台后,占道停车点将换上新装,不再是以前的锥形筒式占道停车泊位模式。每个占道停车点位都有标志标线,表明该条街道有多少个占道停车泊位,一车一位,绝不能越线停放。
同时,交警各分局从11月26日起将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实施移动电子警察摄像拍摄取证。对一些阻碍道路交通通行的车辆,摄像取证后,及时拖走。“届时,这些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车主将收到电子罚单”,即非现场处罚的全新管理模式。
关键词:禁止停放、临时停车
李建伟说,一环路以内,机动车在除授权占道停车点的停车泊位上停放外,一律禁止停放。一环路以内的街道上标有“临时停车”标识的,机动车可以临时停一下,但必须人在车在,否则算作机动车停放,将予以处罚。
货车通行必须避开高峰时段
李建伟对推出的《限制部分机动车及轮式工程机械通行的通告》解释说,随着城市面积和建设范围的扩大,以往城郊结合部已成市民工作、生活重要区域的,应当纳入城市管理范畴。而目前城市交通早晚高峰期不断延长(以往不到1小时,现在1.5小时以上),交通压力越来越大。货运车辆由于体积较大、速度较慢等,一定程度上加重城市道路的拥挤程度。
为此,交管局出台了措施,规定已取得相关证件的货运车辆在早(7至9时)晚(17至21时)高峰期间禁止在三环路(含三环主道及辅道)以内的道路上行驶。对未取得相关证件的货运车辆在7至22时时段内禁止在三环路(含三环主道及辅道)以内的道路上行驶。
鼓励私了自撤现场不受处罚
李建伟说,成都城区里95%以上的交通事故都属于人员受伤,车损轻微的交通事故,但当事双方往往站在路上争吵不休,这是城区交通拥堵主要原因之一。“尤其在交通高峰时段,这些事故由于没有快速撤离现场,往往给道路带来瘫痪性的堵塞。”李建伟说,为此,交管局鼓励这类事故的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尽快撤离现场。
关键词:不予追究事故责任
“尽快撤离现场,只要协商好,交管部门不予追究其事故责任。”李建伟说,该项通告中的这项规定应该理解为,双方自行协商完毕后,需要交管部门提供事故快速处理书,交给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业务的车主可以到交管部门申请,交管部门将提供事故快速处理书,并对该事故中的责任方不予追究事故责任。
关键词:双重处罚
如果双方协商不好,需要交警到现场处理。交警到场后,事故双方必须按照交警指令,及时撤离现场,如果不及时撤离,给事故发生地造成交通拥堵,事故责任方不仅要受到事故责任处罚,还将与对方一起承担造堵的处罚。“也就是说,事故方将受到双重处罚。”李建伟解释道。
交警坐守早报解疑
“通告中指的拥有《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货车包括哪些?”“临时停车泊位有什么明显标志?”……昨日下午2时起,早报交通帮帮问热线8653000异常火暴。上百位市民的疑问让值守早报热线的交管局宣传处民警吴晓乔与勤务处民警薛继峰忙个不停。由于问题较多,原定两小时的答疑时间不得不延长半小时。
占道停放 这些问题要注意
1、对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管理具体措施有哪些?
答:对于未停放在临时停车泊位内的违法行为,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罚:一是驾驶员未离开车辆且不影响交通的临时停车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和教育,迅速驶离。二是车辆无人看管且不影响交通的违法停放行为,实施非现场执法,即在摄像取证后,通过邮寄违法处理通知书进行处罚。三是车辆无人看管且影响交通的违法停放行为,实施拖移。
2、有关“摄像取证”,是指只有用摄像机进行摄像取证后的车辆才会被处罚吗?执法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通告中的“摄像取证”,包括用流动电子警察、照相机、摄像机等收集到的证据。这次采用“非现场执法”手段,对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进行严格管理。“非现场执法”,就是启用“流动电子警察”,对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进行摄像取证,证据录入“电子警察”处理系统,通过邮政快递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交通违法通知书邮寄给车主本人,市民也可通过成都电子警察信息查询网站http://www.cdjg.gov.cn/或电话68188888进行查询。
3、临时停车泊位有什么明显的标志?
答:在白天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上,有着统一服装的守车人员看守,并对车辆停车秩序进行规范,每个停车泊位有停车泊位标线,设置有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的停车泊位牌。夜间临时停车泊位上还专门喷有“夜间停车泊位”字样。这里特别提醒市民,夜间停车泊位上,白天不能停放车辆。
4、如果不按规定停放,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答:将按照道法中“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放”给予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货车进城 条条款款要记清
1、通告中对专用机械的限制,仅仅限制了轮式工程机械,履带式工程机械能进来吗?
答:不能。履带式工程机械国家有明确法律规定,禁止其上道路行驶。
2、通告中指的拥有《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下简称《货运证》)货车包括哪些?
答:包括两种:一种是通过拍卖获得《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用于运载货物的货车;第二种是由交管部门核发的《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渣土)》(简称《渣土车证》),用于运载渣土的货车。
3、通告对取得《货运证》的货车在高峰期间通行进行了限制,车主到底该按照行驶证上的时间还是按照新的通告时间通行?
答:由于这部分行驶证是通过拍卖得到的,我们将履行先前的承诺,这部分货车仍然按照行驶证上的通行时间通行,在以后取得《货运证》的,将实行新的限制时间;对取得《渣土车证》的车辆,将按照通告精神,在其行驶时间上根据通告进行限制。
4、没取得《货运证》还能在三环路上行驶吗?
答:没有取得《货运证》的川A、川O货运机动车,只要购买了五路一桥费用,可以在三环路的主道和辅道上行驶,但不得进入三环路以内。
快速撤离 你好我好大家好
1、发生造成车辆财产损失和人员轻微伤害的交通事故后,自行撤离现场有什么好处?
答:第一、不会造成社会危害,第二、可以大大节约事故处理时间,第三、责任方不会受到警方的追究。
2、自行撤离现场后,事故双方该怎么办?
答:如果当事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的,当事人首先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事宜;如果涉及金额较大,需要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双方可到属地交警分局,以自报案的方式,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双方对事故的责任有争议,也可采取自报案的方式。对自行撤离交通事故现场的当事人,不论是有无争议,有无责任,只要没有造成交通拥堵或者其他社会影响,我们都不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3、如果不及时撤离事故现场,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答: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拒不撤离现场的,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从重处罚。
4、当事人可以采取什么办法来避免撤离现场后发生争执?
答:建议当事人使用自己随身携带的摄像照相设备,如手机、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等,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方便公安机关的后期调查处理工作。 (记者丁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