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首批四川省“人才开发示范村”、“优秀农村人才示范岗”评审会在部机关召开。王川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农办、省人事厅、农业厅、科技厅、卫生厅、林业厅、畜牧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和省人才办负责人参加了评审。评审组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范围、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对各地上报的83个四川省“人才开发示范村”候选村、174个“优秀农村人才示范岗”候选人进行了认真评审,共评选出拟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40个“示范村”、85个“示范岗”。
王川同志在会上讲话指出,开展省级“人才开发示范村”和“优秀农村人才示范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为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促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的重要举措。评选“示范村”、“示范岗”,不仅要树立典型,发挥其带动农民、引领农民的突出作用,更要通过持续地、大力度地开展“乡村人才开发示范行动”,推动农村人才开发的深入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及宣传力度,在农村营造浓厚的人才开发氛围,树立正确的人才导向;要高度重视“示范岗”、“示范村”,继续关注、支持他们,引导他们巩固成绩、不断提高,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发展的作用。
四川省“人才开发示范村”、“优秀农村人才示范岗”评选表彰工作是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双争双创”活动全面落实人才开发“双五工程”的通知》(川人才[2005]3号)和《关于实施“乡村人才开发示范行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川人才[2006]3号)开展的,拟在2006-2010五年内,树立100个省级“示范村”、600个省级“示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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