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表中单独列出了股票转让所得项
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即将全面启动,申报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记者昨日获悉,即日起,纳税人可在各地地税办税服务厅或政务服务中心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也可通过税务部门网站下载申报表。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今年推出了辅导填表的多媒体动画软件,将陆续在省地税和各级地税网站上公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的《关于修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的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需要使用修订后的申报表进行申报。修订后的《纳税申报表》,整体申报收入还是11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
在“财产转让所得”一栏中,新版申报表细分出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两项。不过,股票转让所得一项,该笔收入暂时不征收个税。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所得按“零”填写,而在“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等税额项目上无需填写。
据了解,今年成都市总共有1.7万多名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主动进行了个税申报。市地税局负责人日前曾表示,成都明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进行个税申报的数量,预计将突破2万人。 记者肖刚卢祥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