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法院将涉诉恶意失信企业信息对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近日,都江堰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都江堰支行联合出台文件,将法院掌握的涉诉恶意失信企业的信息,对接进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据了解,法院和人民银行将“老赖”企业信息联网,这在全市是首次。据介绍,输入该数据库的“老赖”企业信息,在全国任何一家商业银行都能查询。届时,“老赖”企业可能得不到贷款等金融支持。
都江堰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易兵说,目前一些企业一边欠钱不还,另一边却向银行申请贷款,既造成法院执行难,又引发银行系统风险。法院和银行的信息联网后,将卡住“老赖”企业的“钱脖子”,使他们诚信经营。
刘易兵称,近期首批涉诉恶意失信企业信息将提交人民银行都江堰支行,由后者输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企业还清欠款或其他数据变更后,法院可对相关信息提出修正、删除意见,由人民银行具体处理。
作为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的企业,如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致使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法院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或被迫执行中止达两年以上的,都江堰法院将把其信息提交给人民银行:(1)隐匿、转移、故意毁损财产的;(2)被执行人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3)隐匿、转移、故意毁损或转让担保财产的;拒不协助执行经说服教育仍不改正的;(5)非法处置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6)其他致使执行不能或造成执行中止两年以上的故意行为。(都法 记者 李凌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