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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名词解释和说明
1.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包括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上划中央两税和上划中央所得税。2007年,若加上基金预算收入645.5亿元,全省预算内财政总收入达到2041.2亿元。
2.“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用地的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
3.“金土地”工程:即专项土地整理,指在现有农地范围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生态条件,新增有效耕地,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4.“两基”:即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5.隐患排查治理“十项行动”:即关闭小煤矿行动、煤矿瓦斯治理行动、道路交通“反双超”专项行动、水上交通“救生衣行动”、水电建设项目专项整治行动、火灾隐患整治行动、平安旅游整治行动、铁路道口整治行动、进出省通道整治行动、川东北石油天然气开采应急救援演练行动。
6.“三步走”新目标: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进行了适当调整,到2020年,要实现三步走:第一步,到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力争达到150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8000元左右;第二步,到2015年,生产总值力争达到260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1000元左右;第三步,到2020年,生产总值力争达到470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5000元左右,实现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以上,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7.“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一枢纽”即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通江达海的西部综合交通枢纽;“三中心”即建设西部物流中心、商贸中心和金融中心;“四基地”即建设重要战略资源开发基地、现代加工制造业基地、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农产品深加工基地。
8.“一主、三化、三加强”:即以工业强省为主导,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强开放合作,加强科技教育,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9.“直通车”服务:指省直各部门针对大企业大集团发展中实际困难和问题,直接受理其拟办理的事项,主动解决其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10.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千点示范”:由省、市(州)、县(市、区)分层次共同抓好1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其中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组织200个。通过重点指导和扶持,引导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利益机制,起到示范作用,带动全面发展。
11.“沃土工程”:指围绕提升耕地持续产出能力、土肥新技术创新转化能力、耕地质量动态监测能力,通过“增”(即增施有机肥)、“提”(即提高肥、水利用率)、“改”(即改良土壤)、“防”(即防止土壤退化和污染)四大措施,加快耕地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土肥新技术推广,提高耕地质量监控预警能力,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创建安全、肥沃、协调、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耕地土壤,保障粮食安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1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中央财政支持下,商务部2005年在全国开始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引导和鼓励城市大中型流通企业延伸连锁经营网点到农村,在县城建配送中心(店),到乡镇和村建便民连锁“农家店”。在把工业品送下乡的同时,疏通农产品进城渠道。
13.“双百工程”:商务部会同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在全国重点改造100家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培育100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以推动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和规模化,推动贸工农一体化。
14.“新网工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提出在“十一五”期间,供销合作社工作在夯实基层基础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加快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
15.新五大旅游区:即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攀西阳光度假旅游区、嘉陵江流域生态文化旅游区、蜀南竹海度假旅游区、“两湖一山”(龙泉湖、三岔湖和龙泉山)休闲度假旅游区。
16.关爱女孩行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部委发起的旨在贯彻计划生育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消除性别歧视,维护女童合法权益的一项政府公益行动计划。基本目标是,在未来10- 15年内,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不断攀升的势头,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自然平衡,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和和谐发展。
17.农村“五大重点文化工程”:即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农家书屋工程。
18.公安“三基”工程:即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
19.国防动员“五个一”活动:即抓好一个国防教育,建强一支应急应战队伍,建好一个国防动员综合教育训练基地,搭建一个国防动员信息指挥管理平台,完善一个国防动员运行机制。
20.联系人大代表“三项制度”:指省政府确定的联系人大代表的走访、办事和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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