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商品房,办理房屋产权证却已拖了四五年,有的长达近7年,华阳6业主坐上法庭,状告卖房人李勇,要求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并支付违约金;一业主代女士则走上了仲裁之路。昨日上午,双流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6业主状告李勇案。
昨日,业主方的代理律师胡律师介绍,2001年至2003年期间,黄昌华等多名业主与灯笼厂全权代表及业主李勇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购买“观景苑”商铺或住宅。这期间,卖方也陆续将所卖商品房交付给几位业主。按照合同约定,卖方应在交房后几个月不等的期限内,协助业主办理房屋产权权属登记手续,但因为种种原因,卖方一直没有办理。昨日,经法院合法传唤,李勇没有到庭,记者也没能采访到他。法院缺席进行了审判,将另期宣判。 记者 黄庆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