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因雪灾导致住房倒塌的低保户、五保户、困难户家庭每户补助标准由现行的3000元提高到5000元,并对灾损民房按每间200元标准给予补助。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给予补助。日前,国务院下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方案》明确了这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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