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K粉,最高可判死刑;遇执法人员检查却丢包逃跑,从包内发现毒品可认定是“明知”有毒;对怀孕、哺乳期妇女走私、贩卖、运输毒品,为了利于采取强制措施,可人性化地移送其居住地警方办理……
昨日,记者获悉,为解决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出现的突出法律适用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四川省高院向全省各级法院转发《意见》,要求贯彻执行。
对一直规定不明确缺乏执法标准的氯胺酮(俗称K粉)等新型毒品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意见》作了详细规定。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K粉数量1千克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00克以上不满1千克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满200克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但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非法持有K粉的,《意见》也有明确定罪量刑标准。此外,《意见》对美沙酮、安眠酮、氯氮卓等新型毒品的定罪量刑标准都作出详细规定。
“比照《刑法》规定,《意见》对K粉案件的定罪量刑尺度,和鸦片案件的相当。”省高院相关人士和成都基层法院有刑事法官都指出,K粉作为新型毒品,近年来才进入我国,但社会对其危害性认识不够,甚至有人觉得K粉对身体没什么危害,导致K粉蔓延很快,人群主要集中在16岁至25岁,多为青年人和白领。记者 黄庆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