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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党员婚外生子将被开除党籍。 中新社发 谢正军 摄
新闻解读:多种问责手段
强化责任追究>>>
我也来说两句>>>
昨(24)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由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简称《办法》)于3月17日实施。
40多年里我省少生4000万人省人口和计生委副主任文家碧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作为人口大省,四川在实行计划生育前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的7.4%,从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省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已经下降到6.7%,累计少出生人口数量接近4000万,创造了长达40余年的“人口红利”期。
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全省人口的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互相交织影响,人口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在现行生育政策下,全省将以年均30万人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直逼资源、环境的承载极限。
办法出台36种行为追究责任
新出台的《办法》是一个综合性的问责规定,适用于各级组织和个人,重点是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共党员。《办法》共有十八条,对违法生育的当事人、破坏计划生育管理秩序的当事人、违法行政的地方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等36种违规违纪行为,提出了处理和追究办法,其主要采取的问责方式分为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行政处分、一票否决、任职限制和公开揭露等。
据四川省纪委常委苏梅介绍,2007年初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人口计生委便组织力量起草《办法》,其间省纪委和省人口计生委还深入多个市州县实地调研,2008年2月下旬经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
《办法》中出现了“一票否决”、“任职限制”等新问责方式,对“包二奶”、“假收养”等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办法》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实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例如规定在婚姻登记、孕产保健、物业管理等工作中不履行法定查验职责,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都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违法生育党员干部一票否决
《办法》中规定,违反计划生育者将受到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行政处分、一票否决、任职限制和公开揭露等六种问责方式处理,尤其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共党员等将采取“一票否决”制,即对未完成计划生育目标任务、所属人员违法生育等情形的地区部门,在目标考核时直接降低一个获奖等次,取消有关人员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责令辞职或予以免职。
如果发现身边有各种计划生育方面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纪委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28)85220418、85556720,省纪委举报电话(028)84444444。(记者吴佳惠实习生徐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