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全市法院第八次行政审判工作会获悉,从2003年至200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4934件,审结4702件,结案率为95.3%。全市法院对违法或显失公正的行政行为,通过判决撤销、确认违法或无效,判决变更行政行为或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等方式,使原告胜诉或通过协调和解最终满足原告合理诉讼请求的案件占结案总数的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