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7)日,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通气会上获悉,都江堰法院执行人员和成都中院3名执行法官因执行不力、向申请执行单位报销出差费用等原因,分别受到调离执行局、辞退等处罚。
在一名退休教师申请执行任某某借款纠纷案中,都江堰市法院执法人员存在执行方法单一、措施不力、对“老赖”惩治不力问题,使当事人合法权益没得到有效保障。都江堰市法院已将该案执行人员调出法院,同时增强办案力量,加大执行力度,已制定具体执行方案并正抓紧落实。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3名执行人员在执行某粮库申请执行某中心案件中,到当事人处报销出差费用,违反了人民法院相关纪律。该市法院决定,对其中一名执行人员暂停执行公务;对另一人给予诫勉谈话一次,调出执行局;对一名执行官助理予以辞退,并已将退回的报销款项收缴后发还当事人。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牛敏告诉记者,该院设立了执行信访窗口,执行干警轮流值班,为当事人提供包括法律咨询、案件查询、接收材料、记录意见、约见承办人等服务。今年6月还将开通成都法院执行网,以方便当事人通过网络即时查询案件执行进展情况。 (记者王青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