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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成都五城区初中学生学位原则上由学校自行解决
昨日成都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成都市2008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公办初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学校招生的附加条件。继续做好三年过渡期间城区初中学位调配工作,在2007年五城区接受其他区调配的初中学位减少10%的基础上,2008年减少20%,2009年减少30%,2010年五城区初中学生学位原则上自行解决。
必须持统一流水号报名
小学毕业生参加各类学校报名时,必须持有统一编制的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八位,前五位为各区小学代码,后三位为学生编码流水号。各区应使用成都市招考办统一下发的小学毕业生登记录机程序,按要求认真采集学生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共分四个批次进行招生
今年初中招生分四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是艺体特长班招生;第二批是民办学校、民办公助类学校自主招生;第三批为公办民助类学校、女子实验学校、科创学校和成都锦城外语学校招生;第四批是微机排位和直接对口入学。城区部分区域的小学毕业生仍由各城区按照历史习惯直接对口升入相应的初中。
已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的学校录取。各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录取学生家长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第四批学校录取结束后,录取学生家长应在7月25日前)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录取。
回城生5月5日起可登记
正住户籍在成都市城区,且在城区以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回城区就读初中的,应在5月5日至11日到正住户籍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学生就读小学与户籍所在地相距较远,需依正住户籍相对就近入学的,应在5月5日至11日向就读的小学提出转片申请,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转片手续。未办理转片申请的,一律参加就读小学所在片区的微机排位录取。
公办民助学校限报一所
公办民助类学校招生范围为正住户籍在五城区及高新区的小学毕业生、已在成都市就读的《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招生采取微机排位为主的办法,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和《成都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登记报名。每位小学毕业生限报一所公办民助类学校,不能兼报。兼报者视为所报学校一律无效,并取消在公办民助类学校的录取资格。(记者王迪实习生沈云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