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四川频道4月7日电(记者黄毅)近日,武侯区法院主动与检察、公安部门衔接、沟通,以联合下发文件的形式,正式率先在成都市基层法院启动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分开审判制度,对于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是制定了规范性制度。武侯区院根据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绝大多数为伙同成年人一起共同作案的团伙犯罪,案件数量较大的新特点,主动召开刑事审判联谊会与检察、公安部门衔接、沟通,建议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成年人犯罪案件分离出来单独起诉,使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审理从公诉到审判更加规范。三方就未成年人犯罪分案起诉的程序、衔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达成了共识,并共同制定了《成都市武侯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细则(试行)》,为未成年人犯罪分案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确立了专门的审判组织。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武侯区法院确立了专门少年合议庭审理,并积极向区有关部门报告,拟成立少年审判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审判组织上保障未成年人犯罪分案审理制度顺利推行。
三是规范办理流程。细则规定,对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由检察院分案移送武侯区法院审理。在武侯区法院受理案件中,发现有应当分案而没有分案的,该院将退回检察院并要求分案后再移送。
未成年人犯罪分案审理制度正式运行以来,武侯区院已先后审理了5件案件,对于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犯罪分子,更好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