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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老板走得太近
【案情】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至2004年,共有23个单位送给高勇的全部或部分款项,是以支持高勇出书或者买书名义给他的。
【忏悔】我长期从事经济、金融工作,身边最多的朋友就是各种类型的大小老板、企业家,几乎每一个工作阶段,我身边都有这样的朋友。我觉得他们有能力,而且他们中一些人也比较讲义气,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来看我、关心帮助我,所以我乐于同他们交往。正因为这样,我忘记了自己的党员领导干部身份,没有把握好交往中的应有尺度。特别是对朋友间的走动往来也逐渐感到正常,以致当他们提出以“支持我出书”给我“赞助”时,我欣然接受,直到最后一发不可收。
其实我作为一个较早涉猎证券市场的半专业人士,经济条件已经不错,为什么还要欣然接受“赞助”?我真后悔!后悔没听从父母和妻子的告诫:“不要跟老板们走得太近。”
我在金色年华倒下了,反省自己,根源就在于自身对社会生活思想观念和价值的选择把握上有失误,在于自身对各种诱惑尤其是金钱诱惑的自我掌控力差,自我克制把握力不行,经不住诱惑,管不住自己。其根本还在于自己放松了马克思主义人生观、价值观的学习改造,私欲、贪欲膨胀侵占了自己的思想灵魂。
我的教训是惨痛的,但愿有我这种经历的同志猛醒,赶紧去主动投案;但愿正在或准备伸手的人赶紧停住,不然等待你的就是高墙、铁窗。
自由、尊严、平安和健康才是人生最重要的
【记者点评】高勇曾经堪称命运垂青,履历辉煌。他的堕落也实是令人叹惜!高勇案再一次警示我们:作为一名公职人员,面对金钱和物质的诱惑,一定要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真正做到意志坚定。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法为绳,以德修身,面对权力,一定要深知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绝对不能重职权淡职责,重官位淡民意,更不能以权谋私,假如违反人民的意志,收回你手中的权力是迟早的事。这也正如高勇在忏悔时所言:“人生在世,对金钱名利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保持一定警觉,一旦抛不开私心杂念,镣铐就会套在自己的脚上。”高勇,原任四川省成都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6年11月18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高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法院经审理查明:高勇在1996年至2001年,先后利用担任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副州长、中国证监会成都证管办副主任、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主任职务之便,受贿955.4万余元。此外,高勇对666.5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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