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全省500多万辆非机动车的《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日前,省交警总队对《规定》的出台背景进行了介绍。
我省非机动车分布广泛,品种繁杂,有自行车、三轮车、板架车、畜力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轮椅车、多人自行车、手推车等。非机动车保有量大,尤其是电动自行车发展迅猛。成都市截至2007年5月,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876796辆,而今已逾100万辆。
我省非机动车存在很多管理漏洞,侦破电动自行车肇事逃逸、被盗工作非常困难,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比例较高。德阳市城区2005年发生交通事故3782起,其中非机动车发生事故1340起,占总数的35.43%;2006年发生交通事故6054起,其中非机动车发生事故3533起,占总数的58.36%。绵阳市2005年度非机动车发生事故1879起,死14人,伤478人;2006年度非机动车发生事故2026起,死25人,伤569人。
《规定》明确了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等各个环节是管理的重点。当前道路上行驶着大量超速、超重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主要问题还是出在生产、销售环节上。以前,非机动车管理主体较混乱,派出所、交管部门、保安公司都在管,《规定》明确,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非机动车的登记、通行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非机动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卢学民记者李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