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彭州市濛阳镇的罗容在未婚情况下曾生有一子,后与男友因感情不和而分手,失去联系已有10余年。这些年来,罗容独自抚养儿子,就在她想找个伴儿时,却发现更换过的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成了“已婚”。“我至今未婚,户口簿上为何会成‘已婚’?我找到合适的人时怎么解释?”罗容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恢复“单身”,但律师表示,就算找到孩子的父亲,她也必须先和他补办结婚手续再离婚。为了解决此事,罗容向本报求助,希望可以恢复她的“未婚”身份。
她的苦恼 “已婚”身份令她难结婚
“我从来没结过婚,户口簿上怎么会显示‘已婚’呢?”今年43岁的罗容说,1988年她在成都打工时认识了大她五岁的王道清,不久后便租房同居。1989年罗容生下一个儿子,因王道清脾气不好,1994年两人分手。随后,她带着孩子回彭州濛阳老家。“1997年之后和他便失去了联系,再没见过。”
“以前户口簿上一直是‘未婚’,后来统一更换后才成了‘已婚’。”罗容说,十多年来她都单身一人,现在自己已经40多岁,孩子也多次劝她找个伴儿,于是就有了结婚的打算,可现在的“已婚”身份却让她很犯难。
“别人看到我户口簿上是‘已婚’,怎么会相信我是单身呢?”罗容说,“已婚”身份不解决,她无法向对方解释清楚,更无法办理结婚手续。“我想把婚姻状况改成‘未婚’,变成‘离异’都可以,只要能表明我现在是单身就行。”罗容说,去年她找过派出所,但派出所要求她到村里开未婚证明,但村上的干部却以“村上无权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为由拒绝了她。
有人支招 和新对象“补办”结婚证
罗容称,她曾咨询过一位律师,对方表示,如果罗容能找到孩子的父亲,可到民政部门先补办结婚手续,再离婚,恢复单身身份。“我们已经10多年没联系,现在到哪里去找呢?”罗容很为难。律师表示,在找不到孩子父亲的情况下,罗容想结婚还有三条路可以走:一是把新找到的对象说成是孩子的父亲,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因为只是罗容户口簿上有“已婚”字样,结婚对象等婚姻信息全部缺失,可以“将计就计”。二是找个人冒充孩子的父亲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然后离婚,恢复单身身份。三是找有关部门,把事情说清楚,更改婚姻状况信息。
“还是彻底把事情说清楚比较好。”罗容最终选择了通过正常程序恢复单身。
查出原因 为便于孩子上户改户口
昨日上午,记者陪同罗容找到彭州市公安局濛阳派出所民警。派出所民警表示,罗容的婚姻信息是她所在的村报上来的,如果村上愿意为她开具未婚证明,派出所盖章后,罗容可拿这份证明及户口簿到彭州市公安局更改婚姻状况。
随后,罗容找到该村支部书记。该村支部书记解释说,当时可能是为便于罗容的孩子上户,将她的婚姻状况改成了已婚,但他证实罗容确实未曾与人办理过结婚手续。随后,村上为罗容出具了一份“与人生有一子,但未结婚”的未婚证明。在派出所签字盖章之后,罗容带着这份证明来到彭州市公安局要求更改婚姻状况栏的信息。但工作人员表示,罗容还需拿着这份证明到濛阳镇政府盖章,然后才能将“已婚”改成“未婚”。
最新进展 今日有望恢复“未婚”身份
今日,罗容将拿着证明到濛阳镇政府盖章,然后到彭州市公安局更改婚姻状况信息,恢复“未婚”身份。 (记者 郑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