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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民管会”有一票否决权
学校的决策机构到底应该是谁?校长应该向谁负责?……作为我国现代学校制度的试验区,青羊区从2004年开始,尝试让学校的事务由“学校民主管理委员会”来进行决策和监督。“民管会”一般由教职工、家长、社会人士、高中学生、教育行政机构的代表为主组成的,是对学校事务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咨询的学校最高级的自治性组织。
升平街小学“民管会”委员现有17人,5名老师代表、5名社区代表、1名局领导、6名家委会成员。家长代表通过自荐和推荐的方式,通过家长委员会投票选举出来;教师代表则通过学校教代会选举出来;社区代表则由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兼任或委派。
据了解,“民管会”可以直接推选学校校长,并报请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聘任;同样,对校长不合格,“民管会”有一票否决权——只要有三分之二的民管会成员认为校长在职期间不称职,那么校长将被“民管会”弹劾。通过区教育局的审核,校长将“下岗”。
未来
学校校长将全面公推直选
“以前,校长由行政部门任命和由学校教师选举产生。”青羊区教育局局长娄进认为,行政部门任命的校长,有可能发生对“上”不对“下”的现象;由教师选举产生的校长,有可能只代表教师群体利益。而“民管会”则给予了社区和家长对学校管理决策有了发言权和决定权。
据了解,继公推直选校长之后,2007年该区又将民管会引入全区干部考评体系,在校长年度实绩考评中,民管会的评议占校长综合测评成绩的10%,进一步扩大民管会的权重。
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之间多了一个“民管会”,是否会增加一层额外的“领导部门”?青羊区教育局副局长徐江涌认为,教育局赋权给“民管会”,把许多权力交给了关乎社区各方面人群利益的“民管会”,减少了教育局更多的“干涉”!“现在的干部,包括教育局科室的干部也在公推直选。三分之一的学校干部不满意的校长要及时调整或者撤职。青羊区有一所学校的副校长、书记就被撤职,到另外一所中学担任普通老师。”据徐江涌介绍,青羊区教育局已将“公推直选”推广到该区学校的副校长和教育局科长的任用上。今后学校校长的出缺将全面推行公推直选。(记者余媛媛摄影谭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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