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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三项制度”,实施效能问责
制度建设管根本、管长远。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关键是要建立以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为重点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省委、省政府将出台这三项制度。全省各级机关都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三项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切实抓好贯彻执行。
一要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机关工作人员要实行挂牌上岗,对前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事务或咨询、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做到热情周到、首问必答、负责到底。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间;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承办或非本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向当事人提供热情的告知和引领服务,属本机关办理的事项要及时转交承办人,并负责跟踪办理。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明确告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待、推诿延误。
二要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行政机关所有向社会办理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其他申报事项,必须在规定期限或者本机关承诺的期限内办结。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情况特殊需超过办事时限的,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并事先告知审批对象。具备条件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实行超时默认制,行政机关超过规定期限未做出决定的,一律视为同意。
三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要全面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要建立覆盖省、市(州)、县(市、区)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和重要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进行全程监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损害当事方合法权益的,要坚决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项制度”的核心是限时办结、效能问责。要科学确定并上网公布每个项目的标准审批时间,把限时办结落实到每个审批岗位,在网上直接生成问责。要按季度统计各处室的审批办结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分管领导责任。省监察厅要选择一批重点审批岗位进行监督,各部门纪检组要对本部门的所有审批岗位进行监督,形成两级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效能建设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