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1日)
根据 《四川省公民旁听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规定》,现就公民旁听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 (草案)》(三审)、《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草案)》(二审)、四川省人大内司委关于提请审议 《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草案)》的议案、四川省人大财经委关于提请审议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草案)》的议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正案 (草案)》的议案、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提请审议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 (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08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0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07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地区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商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畜牧业生产发展情况的报告。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2008年7月21日至25日在成都市锦江大礼堂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单位(或社区)证明,于2008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34号锦江大礼堂前厅报名。
根据报名情况、本次会议内容和申请在先原则,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10名左右公民旁听本次会议。旁听会议有关具体事项,请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岑勇
联系电话:8628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