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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仁,男,汉族,1946年2月生,四川平昌人,196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8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1964.08-1971.10在四川省平昌县白衣公社农业中学、平昌中学、西兴中学当教师(其间:1965.09-1967.07达县地区教师进修学校政教班学习)。1971.10-1975.04任四川省平昌县委组织部干事、副部长。1975.04-1984.10任四川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干事、副处长。1984.10-1990.02任四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其间:1986.07-1987.02兼任党政干部处处长;1984.04-1986.12自修四川大学党政干部基础科专业)。1990.02-1992.11任四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南充地委副书记。1992.11-1993.02任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1993.02-1996.04任四川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1996.04-1999.11任四川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党组副书记(其间:1998.01-1999.11兼任省委副秘书长)。1999.11-2000.04任四川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2000.04-2006.01任四川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1999.09-2001.07在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班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李洪仁同志是八届省委委员、省九、十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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