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显效领导重视基层鼓劲
四川省扩权试点县(市)地税收入再攀高峰
扩权强县试点工作,是四川省委、省政府为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地方税收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和“调节器”,在扩权试点的进程中,面临着广阔的作为空间。从2007年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到今年进一步深化和扩大试点工作,一脉相承的,是全省地税部门顺应形势寻求发展的信心和坚定不移落实部署的决心。正是通过全系统上下努力,积极探索,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推动扩权县(市)经济驶入健康发展“快车道”,也有力地佐证了此项改革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认准方向,扩权放活,扩权体制优势充分彰显
扩权强县,是管理体制上的重大突破,是对经济发展新形势和公共行政管理改革现实需求的应时之举,是拓展县域经济发展空间的有效途径。全省地税部门牢牢把握这一认识,认清形势,合理放权,科学指导,以良好的税收环境为扩权试点县(市)创造了前所未有的体制优势,大大增强了县域经济的吸引力和实力,打造出了“扩权强县”这张极具影响力的“名片”。
把握政策导向,依法扩大税收审批权限。长期以来,全省地税部门坚持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不折不扣地执行税收审批权限。扩权强县试点,主要是通过扩大经济管理权限等政策措施,为县域经济创造新的体制机制提供加快发展的“广阔空间”。本着调动积极性、激发活力的原则,只要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而又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权限都下放到县。对税务部门来讲,扩权试点工作的核心是下放税收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发展环境。对此,省地税局在全面梳理税收审批权限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查,审慎研究,最大范围、最大限度地确定了下放审批权限,即: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明文规定的、由省级地税机关审批或管理的涉税事项,将原需市级地税局审批或管理的税收事项,原则上改由扩权试点县(市)地税局自行审批或管理;将原需经市局审核、报省局审批的,原则上改为由扩权试点县(市)地税局直接审核,报省局审批。今后除国家法规有明文规定的,凡赋予扩权试点县(市)所在地市局的税收管理权限,扩权试点县(市)地税局可直接享有。同时,适度赋予扩权试点县(市)地税局直接审批办理申请延期缴纳税款、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减免等事项的权限。税收审批权限的合理下放,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审批环节、简化了手续、提高了效率,为基层税务机关减轻了负担,也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
做好政策对接,强化收入激励约束。放权,意味着在坚持权责统一的前提下,通过有效的机制约束,最大限度地激发扩权试点县(市)的发展潜力。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扩权试点工作引入了竞争机制,税收收入增长贡献率被列为分类动态考核六大考核指标之一,由此更加凸显了地方税收在助推扩权县(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使命,无疑为扩权试点县(市)地税部门提供了难得的作为空间,也促使其在取得管理权限的同时必须承担起与管理权限相应的责任。从省、市地税局到扩权试点县(市)地税局,始终坚持强化收入分析,摸清税源形势,掌握收入动态,加强绩效考核,确保县域地税收入取得长足发展。2007年确定的首批27个扩权试点县(市),当年地税收入就实现了稳定、快速增长。2008年,面对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双重压力,扩权试点县(市)地税部门克服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勇挑重担,奋力作为,共组织税收收入57.15亿元,同比增长4.10%。扣除7个重灾县(市)后的地税收入高于全省平均增幅近15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地税平均增幅近10个百分点。今年初,省地税局坚持“压力就是动力”的思路,对扩权试点县(市)提出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的收入增幅目标。各扩权试点县(市)也依托我省经济止滑回升、快速恢复发展的大好时机,充分发挥区域政策优势,乘势而上,地税收入始终保持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良好态势。截至12月15日,59个扩权县(市)地税部门组织地方税收111.37亿元,同比增长29.92%;完成全年税收收入目标的108.50%,提前一个多月完成任务,高于全省平均增幅6.08个百分点,对全省地方税收增收的贡献率也不断提升。地税收入的快速稳定增长,直接推动了地方财力的不断壮大,更为县域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新型税收管理格局逐步建立
扩权强县试点是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关注的重点工作,省主要领导多次对地税部门深化和扩大扩权强县试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由此更加激发了系统上下锐意改革、积极探索的信心和决心。特别是今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扩大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决定后,地税部门快速反应,及时召开全系统会议,对59个扩权试点县(市)各项工作作出了新的统筹安排。各级地税机关以扩权强县为契机,立足实际,稳步推进,依法探索,全力确保工作落实,试点县(市)地方税收新型管理格局基本确立,运转效率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积极稳妥,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地税部门作为垂直管理系统,有着自上而下的一套行政体制和管理体制,在推进扩权强县工作的进程中,必然面临着更复杂的体制调整工作。省地税局立足实际,审时度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反复论证、科学分析与评估扩权试点工作方案,从运行方式、工作方法、规章制度等方面逐一理顺,以多个“直接”充分体现了扩权试点的实质,即:在坚持现有行政区划不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行政管理职责不变、行政管理权限不变的前提下,省局对试点县(市)地税局实行单独下达计划并直接进行考核;将试点县(市)地税局纳入二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直接安排经费预算,直接拨付预算资金;直接管理资产;直接进行财务审计监督;实现文件直发、会议直达、政务信息和各类报表直报。通过减少行政层次,逐步构建了“扁平化”的行政管理结构,也有效节省了行政成本,提升了行政管理的效率。
上下联动,加强业务工作指导。全省地税部门坚持科学统筹,协调配合的原则,妥善处理省、市、县级地税机关的关系,逐步建立起了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省局注重全面掌控形势,加强对试点县(市)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税收征管对策和建议,省、县两级通过加强工作衔接,搭建信息平台,确保了政令畅通。市局着眼大局、积极配合,帮助试点县(市)切实解决征管和执法中的难点,努力形成市、县两级良性互动、共谋区域经济发展的“双赢”格局。
增强素质,提升服务经济水平。管理权限的扩大,意味着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管理体制的调整,必然带来原有体制和观念的种种障碍,由此对全省尤其是基层地税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此,从省局到市局,都多次在各扩权试点县(市)组织开设税收会统核算、政策法制、数据集中、财务管理等培训班,加强业务指导,提高试点县(市)地税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以尽快适应扩权试点工作的迫切需求。扩权试点县(市)地税局也积极转变思路,在政策执行、管理方式、发展路径等方面谋求新发展,提升行政效能,优化纳税服务,合理利用管理权限,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税收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职能。
抢抓机遇,因地制宜,县域经济潜力有效激发
扩权强县改革,地税部门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更必须应对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扩权试点县(市)地税机关立足当地,服务全局,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升工作能力,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妥善处理好扩权与用权、执法与服务、税收与经济的关系,积极探索扩权强县工作的新途径,努力以税收工作的成效激发县域经济的发展活力。
立足当地,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扩权试点县(市)地税机关既加强向当地党政领导的汇报,又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大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为税收工作赢得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制止有税不收和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依法高效履行审批权,提高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充分挖掘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深入分析县域经济特点和地税收入结构,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扩大社会就业,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地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城乡统筹进程,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上新的台阶。
因地制宜,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扩权强县试点,将行政管理权交给地方,就是为了能够更好地针对当地情况,创造出具有各自特色的工作方式,为县域经济发展增添新的活力。各扩权试点县(市)地税局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不断提高纳税服务的成效。地处极重灾区的绵竹市地税局,积极开展灾后税源清理工作,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建立健全企业纳税台账、重点企业管理台账、援建工程项目申报纳税跟踪管理台账等,做好剑南春、东汽等受灾企业减免税审批工作,为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扶持。富顺县、泸县地税局强化信息管税,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开展税源分析预测,有效地堵塞了征管漏洞,增强了社会公众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合江县、广汉市等地税局积极转变服务理念,以纳税人需求为中心,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健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完善网络平台,及时受理纳税咨询,受到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体制必将更加完善,改革的步伐必将更加坚实,决策的成效必将更加凸显,全省地税部门也将更加坚定信心和决心,奋力作为,在实践中创造新思路,在探索中走向新跨越,更加激发出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为推进“两个加快”作出新贡献。








